《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进社区 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在行动
10月10日,由榆林市委宣传部、市委文明办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、市精神文明创建中心主办的《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活动在高新区兴达路社区举行。
活动主要以文艺演出、播放公益电影、展板设置、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提问互动相结合的方式,对《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 《榆林市文明公约》等内容进行宣传,促进市民学习文明条例、争做文明市民、共创文明城市。
据了解,此项宣传活动共分5场,兴达路社区是首场宣传,其余4场分别在德静路社区、钟阳社区、三官会社区、苏盛南路社区进行,预计发放《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1000余册。条例的施行,对助推榆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、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(作者:张瑜)